全国首创!我省建立适应电力现货市场模式的“双导向、双市场”需求响应机制

发布日期: 2020-07-23

  7月2日,省发改委、能源局、能监办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2020年山东电网需求响应申报工作,标志着我省创新推出的基于电力现货市场的新型需求响应机制试点工作拉开帷幕。3日,省能源局与公司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方案进行宣贯,对做好需求响应工作作出部署。

  今年山东电网需求响应采用的是系统导向的紧急型需求响应和价格导向的经济型需求响应的“双导向”参与模式,及容量市场和电能量市场相结合的“双市场”价格补偿机制,在国内尚属首次。通过政府为主导、电网企业为实施主体、负荷聚合商为中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需求响应模式,充分体现了电力用户和电网之间的双向选择,是需求侧管理工作的一次重大突破和实践探索。

  紧急型需求响应是指在系统出现影响电网可靠性的系统事件时,需求响应资源作为电网备用容量资源,按照系统指令削减或增加负荷。经济型需求响应是指负荷聚合商基于价格信号自主申报参与电能量市场投标,竞价完成后,中标的负荷聚合商按照系统指令进行削减或增加负荷。

  申请了紧急型需求响应的客户,经电网企业测试、政府部门审核后,双方签订紧急型需求响应协议。当电网备用容量不足或局部负荷过载时,按计划启动紧急型削峰需求响应;当用电负荷水平较低,电网调峰能力不能适应峰谷差及可再生能源波动性、间歇性影响,难以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时,按计划启动紧急型填谷需求响应。

  申请了经济型需求响应的客户,经政府部门审核后,双方签订经济型需求响应协议。当客户有较强的削峰能力且现货市场价格高于客户预期时,可参与经济型削峰需求响应。当客户有较强的填谷能力且电网有新能源消纳需求时,可参与经济型填谷需求响应。

  在需求响应结束后,根据用户实际响应结果,从容量、电能量两个方面开展补偿费用结算。紧急型需求响应补偿费用包括容量补偿费用,电能量补偿费用及考核费用。经济型需求响应补偿费用只包括电能量补偿费用。

  “过去,电力客户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配合政府,与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做好电网的削峰实施。”省能源局电力处副处长孙伟说,“现在,通过这种经济激励、技术措施、政策措施把分散的电力客户的可调节负荷项目集合起来,既实现了电力客户能效管理的提升,又缓解了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的调峰压力。”

  根据通知安排,公司将依托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全面推进需求响应组织实施。该系统不仅支持工业用户、非工业用户、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客户侧储能、居民等各种负荷类型的用户广泛接入,而且可实现信息发布、注册申报、市场竞价、响应实施、效果评估、市场结算等业务的全链条、一站式管理,确保需求响应业务的公平、公正、公开。

  各市、县(区)发改委(能源局)、各市(县)供电公司、有关企业代表近1600人参加了7月3日召开的2020年电力需求响应工作宣贯电视电话会议。公司在会上提出,各供电企业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组织申报和政策宣贯,引导电力用户和负荷聚合商开展需求响应注册申报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确保对今年需求响应新新机制、新政策内容理解到位。营销服务中心要做好业务全面支撑工作,广泛搜集电力用户好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能源服务公司要给参与的电力客户、负荷聚合商做好技术指导,协助用户提升负荷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据预测,今年山东电网迎峰度夏期间全网最高用电负荷约9100万千瓦,全省电力需求呈前低后高增长态势,夏季制冷用电将大幅增长、用电负荷将保持高位运行,全网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偏紧,用电高峰时段存在100万千瓦左右用电缺口。一旦发生用电缺口,将按照“经济型需求响应优先、紧急型需求响应次之、有序用电保底”的原则,充分发挥客户侧资源的调节作用,确保全省电力供需平衡。(郭轶敏 潘佳  段德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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