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山东高速齐鲁交通签署公路与电力设施建设合作发展协议

发布日期: 2020-07-23

  9月26日,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公路与电力设施建设合作发展协议,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和电网企业合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运营中的问题,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为工程施工、检修、运营管理等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路网、电网安全运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蒋斌主持签约仪式并致辞。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徐军峰,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赛志毅;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勇,党委委员李刚出席签约仪式。公司副总经理孙敬国分别与山东高速集团副总经理姜振亭、齐鲁交通发展集团副总经理左志武签署协议。

  蒋斌致辞说,公路和电力同属国家特大型公共服务型行业。近年来,山东公路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国网山东电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重大活动保电、抢险救灾等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他说,山东高速、齐鲁交通与国网山东电力在公路和电网建设工作中积极协调配合,特别是在电力线路迁改、省内城际快充网络建设、配合高速公路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合作成效,保障了电网和公路交通安全运行。随着合作协议的签署,希望山东高速、齐鲁交通在安全隐患治理、规划衔接、电费缴纳、手续办理等方面继续给予关心支持,进一步深化合作、携手并进。

  徐军峰说,这次合作是加快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稳增长、促发展的实际行动,也是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之间深度合作、寻求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探索。国家电网、高速公路网都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国网山东电力积极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在电力设施迁改、道路运营保障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协议签署对于促进双方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周勇介绍了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关情况。他说,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齐鲁交通承担的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中,国网山东电力在线路迁改、服务区外电接入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持续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也保障了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展。今天,三方签署合作发展协议,为国企之间开展良好合作作出了表率,相信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山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电网建设必将更好更快发展。

  根据合作协议,协议各方要确保管辖设施安全运行,不得危及另一方设施运行安全。在进行各自设施的勘察设计、新建、迁移改造、检修、运行等工作时,除执行各自有关规定、标准外,还需兼顾对方的有关规定、标准。在既有设施上迁移改造、检修、运行以及新建设施(电力线路、高速公路、铁路、充电设施)等工作,各方均应相互支持、提供便利,并予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对工程穿越施工所采取的临时安全措施,要共同安排专人进行验收、监督。各方进行线路规划、建设各自设施时,应提前进行对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预留穿越的位置或通道,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浪费。对于突发事件,各方应及时相互通报信息,安排应急抢修人员快速到达现场,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协同确定恢复公路、铁路与电力线路运行的应急方案。

  公司总经理助理董罡、白玉以及各方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签约。(高立联)

  信息来源:建设部 综合服务中心媒体业务部